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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意见】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14 09:00:34  来源:网友投稿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

“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1号)精神,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依托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按照中省的部署要求,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和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强化政府扶持引导,推进“互联网+”行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创造新经济增长点,培育新型业态,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为载体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并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互联网与制造业、金融业、农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发挥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助力我市传统重点行业转型升级。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并成为我市经济增长新动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更多的互联网社会公共服务在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互联网+”协同制造。

以提高装备智能化水平和优化工艺流程为方向,推进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工程、辅助制造等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体系。(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负责,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新型生产模式,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销售环节的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自主智能制造技术和产品,重点发展智能化高端制造装备、全自动智能化生产线以及相关智能制造技术。

2.提高制造业网络化水平。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深度合作,建立“互联网+制造”技术资源共享平台,形成基于互联网的研--产体系。构建产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网络化。加快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提高制造产业链的资源整合能力。

3.推进制造业服务化。促进制造企业与生产性服务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融合,利用互联网平台,延伸产业链,涉足和整合从设计研发到售后服务的一站化制造服务模式。引导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的产品,基于互联网,做好技术支持、故障诊断、检测、维护、保养等服务。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实现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二)“互联网+”现代农业。

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围绕传统主导产业,构建种养加工、运输配送、检验检测、交易销售等农产品供应链全程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信息办等负责)

1.培育现代农业生产销售新模式。建立现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销售、服务模式,推动三产融合,实现农业生产销售机械化、网络化。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实施智慧化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智能化生产管理和质量监控应用示范项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农业生产由生产向消费导向转变。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促进生产计划与市场需求对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方式变革。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健全农产品生产销售安全信息网络,推广智能控制、自动检测、视频监控、导航定位等技术,提升农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安全监控水平。加快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环节的推广应用,构建和完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上下游追溯体系,不断扩展追溯体系产品覆盖面和地域覆盖范围,确保农产品从源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三)“互联网+”文化旅游。

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加速文化旅游产业升级转型,大力推广智慧服务。搭建旅游产业网络监管平台,提高旅游产业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文化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信息办等负责)

1.加速文化资源与互联网融合。大力推进新闻出版网络化、数字化水平,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信息服务需求。推动传统传媒模式和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优质、快捷、高效的移动新媒体。推动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整合优势文化娱乐资源,促进文化惠民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2.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建设汉中市旅游数据库,及时掌握和管理调度全市旅游数据信息资源,打造应急指挥、市场监管、产业监控等平台。整合交通出行、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各类旅游资源,建立汉中市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丰富旅游信息服务渠道。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旅游景区免费WIFI、智能导游、信息推送等功能的全覆盖,打造智慧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

(四)“互联网+”现代物流。

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中的应用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物流信息和供需信息对接,提升仓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等负责)

1.提高物流行业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广物联网技术在物流领域各环节的深入应用,不断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风险,促进环境友好型物流产业发展。建立“三位一体”的物流服务体系和大宗交易平台,促进物流园区和多式联运物流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一体化运作。大力发展特色行业电商、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满足网络化消费需求。

2.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以汉台为中心,各县为节点的物流配送体系。建立乡镇物流和快递配送站,普及和完善农村物流快递信息服务网络;完善现有城市配送体系,鼓励发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寄递模式,解决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互联网+”金融。

深化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产业体系。发挥互联网金融门槛低、高效、便捷的优势,提高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的普惠性。(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银监局、市信息办、人民银行汉中分行负责)

1.积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和支持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各类新型金融服务平台,规范发展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业务,创新在线支付、信贷、P2P、征信、金融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以“金融惠农支付点+电商”为突破口,积极建设互联网金融企业孵化器,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集聚区。    

2.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分工,严厉打击以互联网金融名义从事的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互联网金融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行业发展、金融风险、网络安全、信用评级等评估服务。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支付安全方面的监管制度,按要求开展检测认证,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全面提升技术安全防护水平。

(六)“互联网+”创业创新。

围绕“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利用和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提升创业创新服务水平,大力引导和发展创业创新载体,推进开放式创新,加快释放“互联网+”创业创新发展新动力。(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1.强化创业创新支撑。建设创业创新基地,建立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创业创新企业提供研发、经营、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和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建立互联网平台、共享技术和市场资源,形成创业创新网络体系,推动技术成果交流和协同创新。支持各地孵化器以互联网为载体向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服务。

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鼓励创业创新孵化器、创业创新基地、创客空间等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整合和共享现有资源,建立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众创空间。鼓励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创业创新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利用与合作,积极推进众创空间发展,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创业创新平台。

(七)“互联网+”公共服务。

加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应用,构建“广覆盖、易使用、惠民生”的互联网公共服务体系,统一城市“一卡通”密钥标准,加快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应用平台建设。(市发改委、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信息办等负责)

1.建设互联网医疗体系。按照汉中市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区域化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努力建成集医院业务软件、数字化医疗设备、网络平台、智能化楼宇、数字化物资和后勤管理、移动医患管理所组成的数字医院。注重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与整合,实现患者、医护、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医疗场所等资产系统之间的有效互动,促进患者就医体验的改善。

2.整合优势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我市教育资源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打造优势教育资源共享平台。鼓励社会教育机构和互联网公司开发数字化、网络化教育资料,鼓励学校探索网络化教育模式,扩大优势教育资源覆盖范围,逐步实现教育公平。建设移动网络校园和在线培训平台,针对不同人群设置不同的培训课程和互动模式,帮助更多的人随时随地受教育。

3.构建便捷智慧交通体系。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便捷交通运输模式发展,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资源效率水平,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城市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实施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在线平台建设,开展实时交通信息查询,为群众出行提供信息服务。改造升级交通运输监测设备,运用卫星定位和无线网络等高科技手段,实时监测车辆和路况信息,提升交通网络智能监测水平。

(八)“互联网+”政府服务。

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以智能办公、智能监管、智能服务为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电子政府”向“智慧政府”转变。(市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1.加快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公民信息大数据网,推进电子政务向社区延伸,建设智慧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以智慧城管、网上办案等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信息公开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的综合应急信息网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提高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网上政务服务市、县级网络基础建设。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利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技术,实现电子文件传递。及时更新完善政府部门网站,推进重点网上办事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管理和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

3.推动政府大数据采集及应用建设。完善全市政务及社会数据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动态管理相关数据目录,建立新建应用系统的非涉密数据库与大数据平台对接机制,适时制定《汉中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同时,引入国内知名数据分析厂家,对政府大数据共享、应用场景等进行研究,探索大数据在部门的应用工作。

(九)“互联网+”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在社会治理和治安管理防范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公安智能卡口系统。调整整合现有交通缉查布控、治安卡口和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在中心城区和全市公安检查站布建以公安智能卡口为主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汉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市建规局)

1.按照视频监控全覆盖、全整合要求,调整、新建、补建一批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全市网上视频监控探头整合数达到5000个以上,并整合视频监控探头、交通缉查布控系统、公安智能卡口系统等信息资源。

2.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布建1000个以上包括具有车辆、人像抓拍和运算功能的智能卡口。在市、县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公安检查站建立对接、存储平台,租用电信运营商光纤线路组网连接,形成网络。

3.在市、县公安机关建立警务支撑平台(合成作战室),在县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公安检查站建立视频巡控平台,做到三级平台联网运行。所有视频、卡口和数据等信息资源向实战平台和业务终端推送,支持和服务实战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推进“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围绕重点任务,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切实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建立市推进“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市发改委负责)

2.明确分工责任。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研究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发展方案,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优化发展环境。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宽带汉中”建设,优化县区之间网络结构和互联互通,加快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扩大光纤网络覆盖范围。促进移动无线网络发展速度,建设4GWIFI网络全覆盖。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IPv6部署和大规模应用速度。(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信息办等负责)

2.强化应用基础。建立和整合各县区产业基地大数据云共享平台,共享创新技术和产业信息。发展大数据分析应用等信息服务业,促进产业聚集发展。鼓励制定互联网产业服务标准,健全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和统一共享平台,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信息办负责)

3.加快网络安全建设。加强网络设施安全建设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定和完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公共领域重要数据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立信息安全监督体系,提高对信息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等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

1.强化政府引导和示范。鼓励和扶持“互联网+”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项目建设等。围绕我市重点建设和民生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互联网+”工程项目,培育发展一批“互联网+”示范项目和企业,一并纳入市本级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库,予以资金扶持。鼓励开展“互联网+”政策创新试点,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2.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信息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倾斜“互联网+”项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互联网+”投融资体系,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加强对“互联网+”新兴产业投资。鼓励企业通过贷款、私募债券、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融资,积极投向“互联网+”项目。(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四)加强人才建设。

1.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互联网+”相关专业,引入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与专业课程结合。鼓励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到高校兼职任教,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着力培养 “互联网+”专业复合型人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等负责)

2.加强应用能力培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举行“互联网+”专项知识培训,加快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加强互联网应用人才培养。 加大“互联网+”相关知识、重点工程、成功案例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互联网的认识和运用水平。(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等负责)

3.引进优秀人才。提供宽松政策,加大互联网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优秀人才来我市创业和从事科研创新工作,为优秀人才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落户等提供绿色通道。对互联网企业创新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和政策优惠,鼓励来汉创业。(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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