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消防方案】兴宁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10-22 19:45:02  来源:网友投稿

“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南宁市《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6〕34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推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兴宁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兴宁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创建消防安全社区”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634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推动火灾防控工作向社区延伸,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在辖区深入推进“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使社区火灾防控组织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火灾防控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群防群治活动深入开展,火灾防范措施得到全面落实,火灾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火灾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兴宁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长:张建武   兴宁区政府副区长、兴宁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廖志高   兴宁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员:区委宣传部、城区综治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兴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宁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廖志高同志兼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城区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指挥各部门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基础建设工作。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区委宣传部、城区综治办、城区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本辖区、本部门创建活动的负责人。

三、工作阶段

创建活动自2017215日至20171231日,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215日至228日前)。各镇、街道向城区党委政府报告,从政府或综治部门作出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331日前,各镇、街道要明确1处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示范点,开展达标创建示范工作,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31日至2017430日)。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办公室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415日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430日前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广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75月至11月)。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对照消防安全社区标准,全面推广消防安全示范社区试点工作经验,确保60%的社区完成达标建设。(根据平安社区要求,社区均要有微型消防站,需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同步)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71231日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成效。

四、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内容

(一)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1.社区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确定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或其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楼院)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社区确定的小区(楼院)消防安全管理“网格长”负责。鼓励成立小区志愿巡逻队、老年消防团等组织,强化自治管理。

2.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帐。

3.综合治理落实。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并作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已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信息平台的,利用相关模块落实网格员消防检查、宣传工作职责,鼓励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安监、大联勤等其他部门或形式的信息管理平台,推动落实综合治理。

(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1.消防车通道畅通。建筑之间不违章搭建建(构)筑物,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被占用、堵塞、锁闭,未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

(三)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

1.用电管理规范。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随意拉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每幢住宅的总电源线进线依据国家标准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维护保养公共电气设备设施,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2.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规范。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

3.危险物品使用管理规范。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四)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1.建筑消防设施完备。各类建筑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

2.竖向管井封堵到位。住宅楼的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不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消防设施维护到位。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具备维保能力的应当与具有维保资质的机构签定维保合同,落实维保工作。开展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等标识化管理。

4.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熟悉灭火和应急处置程序,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设备。

5.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当地党委政府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居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

(五)消防宣传教育实效管用

1.提示性宣传落实。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推举至少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并发挥其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作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建立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底册,定期开展宣传服务。

2.常识宣传常态化。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电梯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资料、悬挂标语、播放短片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4.建立消防体验室。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在具备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建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观、体验。

(六)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1.建立微型消防站。每个社区建立1个微型消防站,队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1人、队员5人,由受过基本灭火技能训练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结合办公场所、保安室、门卫室等设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社区内有多个住宅小区的,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应建1个微型消防站;结合单位实际,推广建立撬装式、快速组合式微型消防站。

2.规范执勤训练。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定期组织队员开展培训、训练、演练,使其熟悉本社区基本情况,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3.开展巡查宣传。结合日常工作,安排队员开展防火巡查,向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和家庭防火常识宣传。

4.实行联勤联动。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接到出动指令,能够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五、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将创建社区活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范畴,指导各社区开展消防文化阵地建设、消防文艺演出。

(二)城区综治办将创建社区活动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范畴,组织、协调、督促各社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及电动车停放点治理工作,确保社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城区民政局将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纳入“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统筹推进,配合消防部门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建立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底册,定期开展宣传服务。

(四)兴宁公安分局指导公安派出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社区警务室民警指导督促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定期对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消防管理员、楼道消防宣传员开展宣传培训,并指导保安公司对社区保安进行专题教育,不断提高社区消防宣传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能力。排查清除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严禁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五)城区财政局筹措资金支持社区居(村)民创建消防平安社区的实施,并对相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城区人社局将创建平安社区纳入本部门所属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职责,指导其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活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七)城区住建局指导物业企业开展居民区创建平安社区活动,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八)城区卫计局指导在社区设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火场医学急救知识和消防宣传教育;协助公安部门指导社区居民开展医疗自救演练。

(九)城区文体局在重大节日、春防、冬防、119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广播、电视媒体播发社区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字幕。

(十)城区供电兴宁分局负责联合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消防等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逐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居民委员会是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与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统筹起来,对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内容,认真研究推进措施。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调度,对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研究,迅速解决,落实相关保障。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城区政府要将创建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典型示范引路。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与其他日常消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意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要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安全,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自发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去。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选取消防工作基础较好的社区开展达标创建试点,先试点示范、再全面铺开,用典型引路的方法稳步推进。

(四)明确阶段目标,认真组织验收。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基础和建设进度要求,明确阶段目标,既要确保建设进度,更要保证建设质量。各居民委员会对照达标创建考评细则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达标的,由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考评验收,城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验收合格的进行抽验。冬防工作结束前,各镇、街道要组织验收一次。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示范点名单,并于228日前上报至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宁公安消防大队,电话(传真):0771-2020560);3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320日前上报组织实施工作总结1225日前上报全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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