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质监方案】桂林市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25 08: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市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6〕8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桂林市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质监方案】桂林市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


市质监系统农资专项

执法打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6〕8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6广西质监系统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16〕6号)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针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在去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一是发挥技术执法优势,可与市质检所一起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开展免费现场检测,对辖区内使用广泛的农资产品进行留样备检。二是加大对农资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在当地主流媒体设置公示栏,及时公布我市、县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三是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积极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咨询活动,及时对举报投诉开展调查。

(二)扎实推进农资打假“质监利剑”行动。 强化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深入农资生产企业一线明查暗访和监督抽查,以不事先打招呼的飞行检查方式为主,重点检查化肥、农药有效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防蓄意造假和生产不合格化肥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测土配方肥、药肥生产上及利用白包、半成品、异地存放等规避法律制裁的严重违法行为。根据以往对生产企业监督抽查的结果、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群众举报投诉等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重点“错时检查”,特别是对近年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企业要实行100%“回头看”,对屡教不改符合吊证条件的,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引导农资生产企业走以质取胜的正确道路。全市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化肥产品农资打假“质监利剑”行动月集中行动,春季为3月10月至4月10日;秋季为9月1日至31日。

(三)开展电商农资产品和农村消费品的执法打假行动。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各单位在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的同时,要围绕“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监管机制,以电商农资产品为突破点,开展电商农资产品及小家电、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产品的监督检查,从网上销售追溯生产源头,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和销售获(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落实、有行动,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重要案件查办力度。对查处的重要案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注重案件协查,对系统内跨区域案件的协查,报市局由市局统一组织;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要及时通报工商、农业等部门;对证据确凿并达到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要坚决移送。

(三)充分发挥工商质监整合后的优势。随着全市各县工商质监机构改革逐步到位,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管理流通环节、质监部门管理生产环节的优势,重拳出击,生产、流通环节一起抓,大力推进技术执法,充分发挥技术执法装备的作用。技术执法是质监部门的优势,我们要扬长避短,将技术执法和技术执法装备结合起来并应用到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中去,充分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

(四)强化农资打假的社会互动效应。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下到乡镇村屯,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咨询,帮助农民识假辨假和维权;广泛宣传农资打假法律法规和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互动,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严格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制度,公开农资监督抽查结果。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推动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向农民朋友传播农资打假信息、及时发布农资打假成果,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构建行政监督、企业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社会共治监督网。

(五)注重风险排查,研究新问题。各单位可结合近年农资打假工作和本地实际,对农资产品质量领域潜规则、产品风险、制假趋势和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选择一些热点难点课题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和措施,研究长效机制建设。

(六)做好新闻宣传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大力发挥舆论监督与宣传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与联系,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农民朋友播报农资打假信息、宣传农资打假工作取得的成绩;做好农资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该公开的案件一定要公开并及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七)确保执法队伍清正廉洁。今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追究年”,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执法,不允许触碰“高压线”,在执法当中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把严格执法和服务帮扶结合起来,把严打假冒伪劣行为作为服务三农、服务经济的具体行动,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企业指导帮扶,推进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守法企业提高竞争力、开拓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要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执法队伍廉洁奉公,杜绝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

(八)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认真总结和交流农资专项执法打假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按时上报总结,2016年4月3日前报送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附件1,2016年12月5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附件1。农资打假大案要案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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