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环保方案】定州市开展集中行动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11-10 11:54:02  来源:网友投稿

定州市开展集中行动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实施方案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防空气质量反弹,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气领办〔2017〕5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利用一个月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定州市开展集中行动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定州市开展集中行动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实施方案(全文)


定州市开展集中行动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实施方案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防空气质量反弹,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气领办〔201757)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我市空气质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18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定州市《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16个专项行动方案,以治理“散乱污”工业企业、淘汰燃煤锅炉、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车油路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要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分类施治,切实要提速提效,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提前完成关停取缔任务。对整合搬迁类要科学规划,加快整合搬迁,对整治改造类要科学分析生产工艺、结构特点、装备产能,通过限期整治完成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工信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国土局、供电公司)

(二)加快燃煤锅炉治理淘汰力度。加快集中供热建设进度,扩大供热范围。加快工业、分散式燃煤锅炉和农村取暖小炉具淘汰改造。取缔建成区内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外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工信局、住建局)

(三)强力推进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不稳定达标排放企业整治力度,加强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实行在线监控,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停产整治、连日计罚、顶格处罚等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对高架源实施24小时驻厂、驻点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产运转,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工信局、)

(四)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全市建筑施工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停工。对城市道路扬尘、公路扬尘提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露本色无浮土,对工业堆场料场整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实现规范管理,建立管理台账。(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执法局、交通局、工信局、养路工区)

(五)强化车油路污染防治。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对排查出的黄标车依法进行淘汰。实施重型车绕行措施,严禁载重车辆入市行驶。加大油品质量的检查力度,确保油品质量。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依法检查,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同时对没有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依法进行处罚。(牵头责任单位:公安局、工商局、商务局、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令行禁止”。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在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后报市大气办(环保局210房间,联系电话:2393711),市大气办每周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印发通报。

(二)加强执法检查。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及行业主管部门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主体,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大巡查、排查、夜查、晨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市有关牵头责任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定州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所有排污单位都要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或推诿扯皮、以及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有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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