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司法方案】定州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0 12:18:02  来源:网友投稿

定州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3年)〉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定州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定州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定州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字[2016]15号)的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年底,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2019年,进一步拓展、完善和巩固,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基本要求

1.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思想解放,调整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作成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突出定州特色。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定州建设、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重要举措有关要求,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推动、促进和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本单位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4.强化公众参与。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不断丰富公众参与形式,规范参与程序,使公众有序参与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纠纷化解等各种行政活动,充分表达意见、陈述主张、申辩理由、反映问题,形成与行政机关交流、沟通和互动的良好局面,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看得见、感受得到。

5.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机制建设,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要把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对不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制度,抓紧修订完善,形成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制度。要抓好制度机制的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①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在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落实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质询和询问制度,按时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③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健全知情明政机制,要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完善行政机关协查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积极配合、支持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责任科室:纪检组、各相关科室)

2.强化社会监督。建立违法行政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开设机关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平台。2016年年底前,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责任科室:纪检组)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①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探索制定司法局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②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责任科室:办公室、会计室)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好定州市“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好12.4主题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责任科室:普法办、律师管理科)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责任科室:人民调解中心)

(三)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常务会学法、讲座等方式坚持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及时将本单位的相关培训材料报送至市法制办,并形成文字材料对外公开宣传。(责任科室:普法办)

2.坚持学以致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促进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查把关作用。(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管理科)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市委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2.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制度。每年第一季度要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人,并切实抓好落实。

3.加强政府法治力量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

3.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公众评价制度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自2016年起,每年开展一次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及时了解和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

(三)加强典型示范、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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