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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

时间:2023-10-10 16:27:01  来源:网友投稿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确保实现2011年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价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物价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2011年价格调控

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确保实现2011年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2011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38号)和《市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淮政发〔20102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建立2011年淮安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控目标

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按照我省调控目标责任分解,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年度涨幅要确保控制在4%左右。

二、部门任务

1.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分级负责制,全力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力争实现粮食总产90亿斤;制定与落实全市菜地最低保有量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全市蔬菜种植面积200万亩,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10万亩。(市农委、粮食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市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落实到位。强化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职责。(市粮食局、财政局)

3.确定全市猪肉、蔬菜等储备指标。严格执行按城镇人口数量确定的储备指标任务。按照满足城镇人口每人每天2两肉、7天消费需求的标准建立猪肉储备制度。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加快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进度,增加蔬菜储备规模,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做好化肥储备工作,落实储备资金,加强指标考核,保证主要农副产品上市供应量,推进和扶持公益性批发市场和社区平价商店建设,组织“农超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市商务局、财政局、粮食局、供销社)

4.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和保障市场供应。(市交通运输局、物价局)

5.依法恢复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滚动使用,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和管理,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市财政局、物价局)

6.加强物价监管,慎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督检查,完善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价格异动事件,深化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工作,引导经营者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市物价局)

7.规范农产品市场和深加工秩序,加强流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市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局、农委、工商局、粮食局、物价局)

8.研究制定规范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农贸市场价费秩序。(市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

9.加强商品房与物业收费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房屋租赁价格行为,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打击商品房销售欺诈行为,落实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拟定普通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遏制房价继续上涨。制定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竞争机制,规范物业管理收费行为,在科学定级的前提下,从严核定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价局)

10.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按月通报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情况。做好全市粮食、油料和蔬菜播种面积及产量、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猪肉产量等指标统计。(国家统计局淮安调查队,市统计局)

11.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补贴资金,按规定适时启动并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工作。(市民政局、财政局、国家统计局淮安调查队、物价局)

12.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落实社会弱势群体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

13.按隶属关系,认真落实在淮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学生食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补贴政策,并采取措施保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市教育局、财政局)

14.做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及相关协调工作,向市政府书面上报调控目标完成情况。(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淮安调查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制订、督查和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工作,市物价局局长程大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切实把保供稳价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责任。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细化相关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每季度一次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目标考核。由市物价局牵头,及时跟踪了解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价格调控的政策建议。年底对全年调控目标落实情况组织全面考核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调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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