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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意见(范文推荐)

时间:2023-10-22 13:09:0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绿色崛起、富民强县”战略,大力建设生态工业经济强县,现就加快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意见(范文推荐)



关于加快提升生态工业园

区发展水平的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绿色崛起、富民强县”战略,大力建设生态工业经济强县,现就加快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工业经济强县的目标任务,坚持生态优先、规模适度、盘活存量、巩固提升、拓展创新,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债务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绿色产业集聚区、生态工业示范区、城乡统筹样板区。

(二)奋斗目标。2020年,工业园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实现税收5亿元;建成全市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及豪华大巴制造基地;铸钢及铁路车辆配件加工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建设规划。调整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商住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市政设施用地比例;其中商业用地按工业园区用地面积的30%配套,由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在县城、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白马镇、长坝镇、鸭江镇、平桥镇用于建设住宿、餐饮、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调整白马镇、长坝镇、鸭江镇、平桥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相互衔接,以满足工业园区建设需要。

(二)发展重点产业。白马组团以客车、摩托车、升降设备及光电设备制造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大巴、商旅车、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电梯及立体智能停车库制造、钢丝钢绞线制造、氧化铝生产、LED产品制造、旅游商品、户外运动装备,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110亿元。长坝组团以通用设备及家电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通用设备、农用机械制造、家用电器、汽摩配件,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平桥组团以铸钢及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铸钢、铁路车辆配件、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鸭江组团以食品、纸业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休闲食品加工、瓦楞纸及印刷包装,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

(三)促进企业发展。坚持“企业无小事”的发展观念,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努力培植税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强建设工期监督管理,确保入驻企业按期投产达产。建立企业退出机制,提高土地、厂房等资源的利用率。加强生产经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市场开发等困难和问题,监督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做大做强机械加工、铸造、汽车摩托车等传统产业,每年培育规模以上企业5户,到2020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户,坚持拓展创新,大力发展物联网、互联网、总部经济、电商类企业。到2020年,工业园区总部经济实现年产值80亿元。

(四)推进园城一体化。按照产城融合、功能配套的原则,加快推进园城一体化建设。建设和完善交通物流通道、公共平台设施、公共综合管廊、环保基础设施、生产服务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推进工业园区712”的硬件“标配”(即“七通一平”、污水处理厂和标准厂房)和住宿餐饮一体化的宜业宜居“超配”。突出物流通道建设,着眼构建大交通、大物流,建成物流中心、货运码头等物流重点项目。着力提升工业园区宜业宜居水平,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重点,加快职工住宅小区建设。配套完善餐饮、商业网点。配套完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逐步增设到工业园区各组团的公交线路。建立健全市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保障市政维护经费,提高市政维护管理水平。

(五)强化招商引资。规范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和机制,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坚持生态优先,提高招商引资门槛,着力引进投资实力强、投入产出高、产品有市场的项目,引进的企业必须生态环保,严控高污染、高能耗、低产能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入驻项目产出强度每亩不低于450万元。探索新的招商引资模式和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提高招商引资成效,20162020年,工业招商每年到位投资10亿元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税扶持与债务管控。设立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财政每年预算500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偿还债务。理顺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体制,2020年以前,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开发和企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和各类税费县级实得部分,全额安排给工业园区用于兑现企业扶持政策和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消化债务。

加强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债务管控。工业园区公益性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管理。工业园区建设产生的存量债务,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偿还,逐步化解。政府债券重点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及债务偿还。统筹县内国有资产和资源,建立“资金池”,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二)整合项目资金。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整合部门项目资源,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或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县发改、交通、移民、国土、林业、市政、水务等部门每年共争取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三峡后续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探索PPP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圈翼”帮扶资金按不低于40%的比例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做强建设主体。为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配置优良资产、优势资源,支持其开展经营性活动和从事商业性项目开发,增强融资和开发建设实力。在仙女山镇配置500亩土地,由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开发建设创业小镇,发展企业总部经济。在县城配置200亩土地,江口镇、土坎镇各配置300亩土地,由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开发建设微型企业园;在工业园区所在乡镇共配置800亩土地,由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实施商住开发、配套设施建设等园城一体化项目。支持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参与白马山片区土地储备及开发建设。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划转由其自行经营管理。

(四)加大企业扶持。加大金融扶持,创新融资方式和金融信贷产品,简化审贷手续,做大做强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探索发展“园区+担保+银行”等金融支持模式,支持创新创业企业争取科技融资担保贷款。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扶持资金,产业引导资金向工业园区企业倾斜,支持企业技改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新产品研发、环保节能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建立企业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名牌产品等予以奖励。

(五)提高土地保障和利用水平。国土部门每年为工业园区预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工业用地储备整治,保持300500亩工业用地指标用于工业园区滚动使用。鼓励工业园区和现有企业改造低容积率厂房,将其纳入标准厂房管理范围。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每年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闲置满1年未动工的按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的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资金予以退还,没有享受的不再享受;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依法予以纠正,或劝其自动退出工业园区。

(六)优化发展环境。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一站式、保姆式、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规范检查行为,除涉及案件侦查、税务稽查、安全环保检查和抢险救灾外,任何部门进入工业园区企业检查,必须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加强效能监察和问责,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干扰工业园区建设的违法行为,维护工业园区建设的良好秩序。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建设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兑现的程序和办法,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劳动就业培训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提高劳动用工供给能力,依法保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招商项目准入及退出机制,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实行招商项目专家评审和部门会审制度,对拟签约项目产业符合性、用地规模、投入产出强度和已签约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审查。拟签约项目优良的,向县政府提出书面审查报告。已签约项目履约差的,报请县政府解除协议并清退出场。建立园城一体化建设推进机制,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所在乡镇参与,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园城一体化规划建设及管理。

(三)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宣传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工业园区建设的意义,深入宣传工业园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进一步统一工业园区建设的思想认识,提高工业园区建设的内生动力和对外知名度,营造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业园区建设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班子和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职能职责。工业园区紧缺专业人才优先招录、选调。加强工业园区干部交流,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干事创业热情。

(五)加强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大目标考核权重,强化对涉及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乡镇和部门的考核。县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由县督查室督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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