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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见】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行集团化办学意见

时间:2023-10-31 19: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行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以“提升质量”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投入保障,强化落实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行集团化办学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行集团化办学意见



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行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以“提升质量”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投入保障,强化落实举措,取得了较快发展,义务教育在实现初步均衡的基础上向基本均衡转变,呈现了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市探索实施了以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强化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发展为思路的“联盟校、兼并校、设分校、新建校”“四种模式”,并不断细化、深化、实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行集团化办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持“优质共享、联动互补、共同提升”,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最大化,整体提升办学效益,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平的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区域为主。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办学责任,根据县域教育发展格局,加强集团化办学的规划、部署、审批,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改革举措,推动实践创新。

2.优质共享。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学校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增强学校“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创建学校的办学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3.因地制宜。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优质资源辐射带动的新方式、新模式、新机制。

4.稳步推进。优质教育集团的“扩容”、“增量”要坚持科学扩张、稳步推进,坚持在品牌输出、师资调配、学校管理上抓好落实,力求实现最佳的办学效益,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的时间,通过以集团化办学的模式,发挥以名校带动一般学校的效应,在师资、课程、教学设施、教育资源和学校日常管理等各方面相互衔接或共享,实现集团内学校的“发展共同体”。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解决“大班额”、“择校”等问题,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义务教育资源的优质化、均衡化,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建立集团学校干部教师交流、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教育集团发展的内涵建设得到加强,集团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教育集团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办学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教育集团规模化、优质化发展全面形成,品牌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全普及,教育集团引进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形成与现代教育体系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区域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

四、集团形式

教育集团是由一所优质学校为集团总校,联合若干成员学校组成的教育共同体。各教育集团可结合实际,选择以下多种形式。

(一)紧密合作型。优质学校为集团总校,1X所相对薄弱学校作为成员学校加入集团。成员学校取消原校名,更改为某某集团某某校区。集团总校校长为集团一把手,总校委派执行校长对成员校进行管理,实行一套班子、多个校区、一体管理、一体研训、资源共享、捆绑考核。

(二)半紧密合作型。集团总校和成员学校法人、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教职工人事关系不变,成员学校增挂集团学校分校校牌。集团总校校长对集团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具有决定权,师资由集团统一调配使用,成员校的制度建设、质量评价、评估考核等与集团总校一致。

(三)松散合作型。总校和成员校之间保持人、财、物独立,集团总校向成员中相对薄弱学校输出品牌,围绕办学理念、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特色课程、常规管理等进行深度的教育教学合作。

集团内成员校可按照办学体制,组建同制“公办+公办”、“民办+民办”和非同制“公办+民办”等;按照办学层次,组建同类如“初中+初中”、“小学+小学”、“学前+学前”和非同类“初中+小学”、“小学+学前”、“初中+小学+学前”等,也可选择与优质高中、大中专院校合作;按照区域,组建同区域“城区+城区”、“城镇+城镇”、“农村+农村”和不同区域“城区+农村”、“城区+城镇”、“城镇+农村”等;按照办学水平组建“优校+弱校”、“优校+潜校”、“优校+新校”等。

五、运行机制

教育集团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师资、统一研训、统一资源、统一考核等“六统一”运行机制。

(一)统一领导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实际,把实施集团化办学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分类确定区域内各教育集团,教育集团要制定集团办学章程,确立共同发展、协同提升的目标,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保障集团化办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统一管理

教育集团内教育教学工作等重要事项由集团总校牵头,进行统一研究、交流和决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赋予教育集团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管理权限,各教育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加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文化建设、课程改革、学生综合评价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各成员学校不断完善与创新相关集团化办学运行制度、章程,加强管理经验共享、优质资源共建、骨干师资流动、教育科研互通等,建立教育教学交流合作的特色项目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活动,进一步提高各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统一师资

建立集团内的教师信息资源库,摸清各学科教师结构和骨干教师资源,建立集团内干部和教师的定期交流制度。领导班子建设上,采取统筹、互派、培训、跟岗等形式,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师资交流方面,原则上采取紧密合作型和新校托管型的教育集团每年总校派到成员校的骨干教师不低于成员校专任教师的10%,采取半紧密联合型的教育集团每年总校派到成员校的骨干教师要保证每个学科1名,采用深度联盟型的教育集团建立学科带头人巡回授课、骨干教师轮流代教、优秀教师交流任教等多种形式。教师交流期间,采取紧密合作型、半紧密联合型和新校托管型的教育集团,由总校负责统一调配,并由交流学校负责对教师的绩效考核。

(四)统一研训

教育集团要研究制定统一的研训计划,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教科研训一体化的集团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集体研训、合作研究等活动,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均衡发展和整体提升。同学段的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实行同步的教学管理模式,制订统一的教学计划,加强集团内同一学科的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作业辅导和阶段测试保持相对一致。

(五)统一资源

课程建设上,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集体开发校本课程,秉承优质学校的课程系统并融合成员校教育的特点,加强优质课程资源、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平台建设上,充分利用邯郸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控、集体备课教研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实现集团学校同步授课、同步教研、同步研讨、同步会议等,拓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空,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环境。

(六)统一考核

教育集团内部建立统一的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统一的质量考核标准。各教育集团同时要制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奖惩条例,对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有关责任。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教育集团要加强制度建设,成员学校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集团化办学工作。

(二)加大资金扶持。市教育局将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至少200万元用于教育集团建设,包括师资培训、教学研究、奖励补助等,并将在每年年底对实施集团化办学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健全考核评价。建立集团化办学专项考核体系,定期对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资源共享、办学成效等方面进行考评。制订教育集团督导评价标准和实施方案,实行对各成员学校独立评价和对集团整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相关结果将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年终考核项目。对于集团整体发展缓慢,特别是对薄弱学校帮扶不力的优质学校将实施一票否决。

(四)加大“招校引智”力度积极引进先进地区名校资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进先进地区的优质资源,与市内外、省内外乃至国内知名学校开展深度合作,建立长效交流机制,发挥外地优质学校的品牌辐射效应,增强实效。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探索与高校的合作模式,创新合作机制,共同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五)加快农村小微学校办学水平提升。通过集团化办学,要加快以不完全小学、教学点和“空心校”为代表的农村小微学校的发展和办学水平提升。一是成立农村小微学校教育集团,将农村微型学校整合资源,抱团发展,临近或相对临近学校要共享教师资源,并积极组织好学习交流、片区联谊、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培训、小班教学研讨等活动。二是加入优质教育集团,组建的城镇优质教育集团,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纳入农村小微学校,通过管理互通、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资源共享等措施增强小微校的发展,实现城乡学校一体互促发展。三是加快联动发展。通过落实常规、规范教学、联片教研、科学施教的方式,借助教育信息化手段,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传递到小微学校。

(六)推进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扎实落实好集团化办学的各项工作任务,严禁走过场、搞形式,要强化制度建设,在注重集团整体发展的同时,关注集团成员每一所学校的进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总结推广宣传集团化办学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用先进的典型推动和引领集团化办学工作,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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