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安监方案】铁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11-01 16: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节等重要活动和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市安委会的文件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区安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铁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铁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生产安全隐患大

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节等重要活动和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市安委会的文件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从98日起至103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要覆盖“百日专项行动”涉及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领域,特别要突出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冶金有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以及企业、学校、商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主要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否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措施,防止中毒、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安监局,成员单位: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铁东分局、消防大队。

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特别是回迁房电梯要在百日内全部检查一遍。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员单位:安监局、环保局、公安铁东分局。

3.拆建工地安全检查组。主要做好铁东辖区内的拆迁、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脚手架搭设、深基坑、高支模、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特别加强施工现场留守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责任单位:住建局,成员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征收局、公安铁东分局。

4.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防火检查组。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5.教育系统安全检查组:检查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各类建筑防护栏杆的可靠程度,消防设施的配备,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食堂卫生是否符合规定,学生用餐是否安全,校园内外是否存在危及学生安全的问题。责任单位:教育局,成员单位:安监局。

6.卫生系统安全检查组: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救援通道、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责任制等。责任单位:卫计局。

7.民政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组:负责辖区内专业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电气线路铺设及电器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责任单位:民政局,成员单位:公安铁东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8.食品安全检查组:针对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检查各企业有无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储存场所和条件是否符合规范,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购进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索证索票,台账是否规范,食品添加剂是否按标准添加等。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9.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健身广场、护坡、公共用电等公共设施安全的隐患检查与整改,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912日至2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

2.排查整治阶段(921日至1025日)。企业自查自改与政府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步进行。企业通过聘请专家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自查自改。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聘请专家组成专项或联合工作组,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企业,针对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以及所有岗位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及问题台账,落实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区安委会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3.总结评估阶段(1026日至31日)。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对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列出隐患清单,分析问题成因,制定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工作领导体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严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督查、抽查、互查或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挂牌督办。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加强联合执法,按照“四个一律”原则依法严厉查处。

3.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动员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全员参与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确保举报投诉事项得到及时认真办理。

4.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四个清单”管理措施,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5.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这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与推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部署,缜密安排,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请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于1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情况调度表(见附件1)和活动总结报告(见附件2)一并报送到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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