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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意见】县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完整文档)

时间:2023-11-06 16: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县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县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完整文档)


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冀办发〔201525号)精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以促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要素集聚、科技装备先进、管理体制科学、带动效应明显”的总体要求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和产业化经营协调联动”的总体思路,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中心,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坚持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为重点,高起点谋划、高科技引领、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使之成为我县现代农业先进技术的示范区、深化改革的先行区、京津冀食品工业承接首选地、美丽乡村建设及产业融合引领“三农”发展的试验地,全面提升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2016年—2018年,全县建成农业示范园区11个,其中争创省级园区1个,市级3个,县级7个,力争打造1个高标准、高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一流水平的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各乡镇建成10个特色鲜明、产业突出、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型现代农业园区。园区内农产品加工产值和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6:1,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2016年建设现代农业园区6个,其中:争创省级园区1个,建设县级园区5个,园区内农产品加工产值和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3:1。每个乡镇建设至少1个现代农业园区,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条件成熟时推荐申报市级园区。各乡镇拟推荐的县级农业园区要在720日前上报县农牧局园区办。

三、具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具体要求

1、省级园区。园区建设面积2.4万亩,建成产业特色化、生产标准化、技术集成化、作业机械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单位面积产值明显提高,农民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0%以上。实现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化发展。突出科学布局、示范带动,南部打造23个休闲观光农业园区;中部打造12个生态农业园区;北部打造35个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科技创新园区,实现南中北互动、辐射全域的规模化发展。

2、市级园区。规划面积1万亩以上,核心区建设面积3000亩以上,作为省级园区的储备,要求建成规模合理、装备优良、技术先进、产品安全、机制灵活、服务到位的现代农业园区。

3、县级园区。建设面积1000亩以上,参照市级园区要求完善体系和设施建设,重点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与省、市级园区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形成梯次配置效应。

通过三年建设,全县11个园区总占地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辐射带动30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21%,农牧渔业总产值预计达15亿元,占全县总量的26%以上,预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500元,比全市平均水平高30%以上。

(二)基本原则

1、高位规划,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站位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各项规划相衔接,科学制定园区建设规划。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规律,充分利用并激发市场推动能力。

2、创新理念,规模发展。以抓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理念抓现代农业园区,以开放思维、市场理念推进园区建设。规划先行、协作互赢、务实高效,打破区域限制,推动园区成方连片规模发展,提升产业集中度和辐射带动能力。

3、灵活模式,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灵活园区创建模式,大胆尝试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经营模式,激发农民积极性和园区发展活力。立足资源禀赋,面向市场培育特色产业,提升竞争优势。

4、龙头带动,科技支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入园发展或者以龙头企业为基础创建农业园区。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园区农业科技含量,增加园区效益。

5、招商引资,产业融合。以园区为平台实施大开放、大招商,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建设产学研一条龙、种养加相结合、贸工农一体化、一二三产融合互动的大园区。

6、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和优惠政策集中向园区投放,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园区建设。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规划

结合“十三五”规划,科学制定市、县两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功能定位、重点内容、建设期限、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园区规划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功能、灵活多样、规模合理,科学设置规划区、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积极倡导园区多元化经营和发展模式,创新管理机制,搞好现有园区的整合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农民新社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的三区联动,加大统筹力度。

(二)全面招商引资

制定实施园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在明确招商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创新招商机制,鼓励全民招商,切实提高“招大、引强、选优”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推介我县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扶持“三农”发展的超常措施和力度,推介当地农业基础优势、产业特色和战略规划,下大力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进驻园区。同时,鼓励现有企业与外地大公司、大集团、大企业合作,发展壮大。规范完善农业园区招商流程,减少入园项目审批环节,优化项目服务,使农业园区真正成为带动农业发展的主力军、转型升级的主渠道、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和集约发展的主阵地。

(三)提高科技水平

以构建园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技术体系为抓手,提升科技支撑水平,省、市、县三级园区内争取全部实现“三品一标”认证全覆盖,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产业化经营率达到95%以上,实现生态环境优良、生产过程基本零污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现代化绿色园区目标。地下水超采区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及各级农林技术推广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安排农业园区承担。鼓励园区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攻关,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提升科技含量,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值。强化园区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管,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信誉度和知名度,扩大园区影响力。

(四)完善基础设施

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达到“九通一平”(水、电、路、讯、网、暖、气、排污、雨水收集和平整土地)。搞好灌排、道路、林网、库房、晒场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园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机、设施、信息化、储藏、保鲜、冷链、废弃物处理等农业装备建设,满足园区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注重挖掘观光、休闲、旅游、采摘等农业多种延伸功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五)灵活产业模式

树立三产融合发展理念,将产业链、物流链、电子商务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园区,培育产业龙头,形成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休闲旅游一体化产业链条,促进一产“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开阔思路,大胆实践,鼓励以当地现有产业及特色农业为基础,顺应市场取向,培育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体验式农业等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色的集农业生产、生态观光、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型现代农业园区。

(六)创建特色基地

我县蔬菜育苗产业发展较早,拥有蔬菜种苗繁育示范基地2100亩,年育苗3.9亿株,能带动全县及周边设施蔬菜种植15万亩左右。今年,争取在蔬菜育苗基地建设上加大扶持力度,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树立蔬菜育苗的特色样板,带动我县现代农业的提档升级。

五、任务分解

各部门职责分工情况如下:

1、规划设计

省级园区规划设计和布局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要衔接,与土地、水利、交通、城镇等规划衔接。此项工作由县农牧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单位负责。

2、园区布局

核心区和辐射带动区要设置合理,建设要求高标准。此项工作由县农牧局和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

3、基础设施建设

园区内交通和主干道建设由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园区内水利设施建设由水利局负责;园区内电力设施建设要安全完善,保证照明、景观和工业用电设备正常运转,此项工作由电力公司具体负责;园区内网络通信、电子显示屏设备和电子商务功能等建设由商务局具体负责。园区内生产设施如日光温室、智能温室、果园、菜园、花卉园、加工基地、养殖场等生产设施建设由农牧局、畜牧办、林业局负责。

4、科技应用

农业技术科推广重点工程、农业科研开发、农业新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应用推广等工作由科技局、农牧局、畜牧办负责;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教育培训工作由农牧局负责;加工企业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三品一标”认证等标准化生产工作由农工委、产业化办、食药监局、农牧局负责;构建园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技术体系农膜回收、污水排放等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由环保局、农牧局负责。

5、农产品加工和产业化经营

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土地流转、生产体系、产业基地、品牌培育、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投融资机制等。此项工作由农工委、产业化办、科技局、农牧局、食药监局和园区内企业负责。

6、休闲农业

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设计和服务设施建设。此项工作由规划局和有关乡镇负责。

7、园区内制定资金扶持、税收、扶贫等优惠政策

此项工作由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扶贫办负责。

8、涉农项目和资金要向园区内倾斜

此项工作由发改局、农开办、农牧局负责。

六、推进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

成立曲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薛洪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王鹏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委农工委、发展改革局、农牧局、农业产业化办、农开办、科技局、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规划局、统计局、环保局、食药监局、供电公司、扶贫办、各乡镇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牧局局长张志民兼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园区建设的督促、指导和服务;设立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融资、企业协作等实施方案及后期管理工作,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园内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与保障;成立专家委员会,隶属于园区管委会,为学术机构。由县农牧局牵头,会同中国农大曲周实验站及县政府有关单位成立现代农业园区专家委员会,作为园区的技术支撑。专家委员会主要承担整个园区农业科研、确立农业科研基金、农业技术装备基金的使用,指导园区内农业高新技术、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应用与推广,同时解决园区建设中重大农业科技问题。每个现代农业园区都要组建一支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农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队伍,及时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各乡镇要建立园区建设组织,明确各乡镇长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成立园区管理机构,对园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土地流转、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项目把关布局、统一为入园企业提供服务,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创新管理机

强化机制推动力度,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纳入各乡镇专项工作考核和园区项目综合考核。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曲周县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曲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曲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机制,对园区创建及运行情况定期测评、检查督导,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观摩交流活动,对园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进行总结宣传,对问题和不足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健康发展。

(三)拓宽融资渠道

各有关单位要在积极争取省级统筹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同时,最大限度整合各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重点项目投资、政策性奖励补贴补助资金,向现代农业园区倾斜。同时,符合美丽乡村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申报条件的园区,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推动园区建设发展。继续创新实践农业项目增信融资等做法,完善“金财通”等融资机制。组建1个以政府出资为主、专门从事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提高面向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效率,降低贷款风险。鼓励园区企业拓宽社会资金、民间资本等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在资本市场融资。将园区农业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行股份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引导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与同类企业联合与合作,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四)强化用地支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用地纳入我县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现代农业园区倾斜。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园区设施农业发展用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依法自愿原则,引导园区农户入社,盘活农村土地。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五)创建科技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成果转化。以中国农大曲周试验站和科技部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为平台,结合曲周农业产业发展,做好园区科技服务,提升研发能力,促进科技的产业转化和科技的示范和推广。

二是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技术培训工作。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强化对农民的科技与文化培训,逐步将基地建设成集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以及示范推广、技术培训、企业孵化为一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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