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教育方案】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方案

时间:2023-11-07 11:45:03  来源:网友投稿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在职教师有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方案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区社会事务局决定,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治理对象和目标

治理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目标是通过有效治理,在全区中小学形成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良好局面。彻底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二、具体工作安排

集中专项治理时间为6月起至年底,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整改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

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各地根据实际,各学校要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要有所改进和创新,要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克服形式主义和一般性的号召,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各学校要进一步重申禁令,始终保持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要将去年召开的全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重申教育部“六个严禁”要求,让广大教师切实理解禁令内容,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认识到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自觉抵制并杜绝有偿补课行为。学校要与每一位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并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清查学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

2、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 (含校外开办 “托教”),学校要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3、召开教工大会。学校在放假前要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向全体教师发放《开发区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表》,认真组织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或签署《家长明白纸》,并设立校长信箱和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及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领导小组电话),明确禁令要求告知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5、严禁学校或教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之风。

6、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7、各学校要不定期组织监督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区学校实际,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在全区掀起“树形象,学优秀,做贡献” 热潮。

9、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的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

各学校要利用假期,以自我反思为主,对本学校在教师有偿补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摆问题。要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要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同时,要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等行为的发生。

(三)集中治理阶段(8月至10月)

1.全面检查。各学区要成立检查组,对所辖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要组织人员、责任督学、等组成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

2.严肃查处。各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要落实学区校长和学校校长的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要重点紧盯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和个别教师,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3.严肃追责。各学校要坚持从严执纪,加大执纪和通报力度,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区和学校,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责任。要把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和学校评特色、上等级的重要内容,对违规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4.区级复查。区社会事务局统一组织协调,将区按地域分布、治理状况、工作态度、进展程度等因素分成片区,实行各区交叉监督检查,并对重点学校、重点人员、重要事件予以重点跟踪与督查。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不力、多发频发学区、学校的相关领导要追究责任并予以全区通报。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开发区教文体科和学区学校要针对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问题的教师,由学校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于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严格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年底,各学校要组织一次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成果展示活动,邀请部分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区社会事务局也将以网络问卷的形式征求广大教师和群众对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有关文件,将学习《规定》作为2017年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三、开展明查暗访,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各学区每学期都要对所有中小学组织一次全面暗访。要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各学区校长和思源学校校长为本区域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和单位的治理活动。区社会事务局分3个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具体分工为:第一组,基教股牵头(发展中心、人事股、督导室各派一人),负责沙河城学区、留村学区;第二组,教师发展中心牵头(基教股、人事股、督导室各派一人),负责青介学区、王快学区;第三组,办公室(纪检监察)牵头(基教股、法制科、纪检各派一人),负责火炬学区、东汪学区、思源学校。各督查组今年暑假期间对每个学区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各学区和督查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材料,要及时报教师发展中心汇总。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明查暗访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学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区社会事务局成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杨选(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荣志民(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刘华星(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一级主办)

李海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一级主办)

员:任伟(区教育科办公室主任

景龙刚(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杨军红(区教育科监察室主任)

袁志伟(区教育科基教股股长)

刘礼忠(区教育科人事股股长)

黄伟(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统筹专项治理活动。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师的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并签订《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督导室要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人事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教育办公室纪检监察、法制股和基教股负责明察暗访和典型案件查处。监察室负责信访举报,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319363668503195909677

各学校要进一步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这项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使此次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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