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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意见试行(全文)

时间:2023-11-01 11:18: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意见试行(全文),供大家参考。

【法制意见】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意见试行(全文)



关于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

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公开的作用,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邯改革发〔2016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围绕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加快建设与省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权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重要支撑。

(二)原则

1.统筹规划,协同联动。依托“邯郸市民网”,统筹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各子系统,实现横向覆盖所有政府职能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运行机制;纵向联通省、市、县(市、区)三级法制监督平台,完善数据交换联动机制。

2.统一标准,共享资源。按照“市民网”运行平台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利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现有资源,推动各部门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3.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坚持需求导向,体现便民高效,加快推进平台建设的部署实施、培训应用和运维管理,加强平台与业务的紧密结合,坚持先市级后县级、成熟一个运行一个的原则,发挥实际效益。

4.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统筹做好业务梳理、开发建设、资金保障和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平台按时建成并安全稳定运行。

二、实施范围及步骤

(一)实施主体。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包括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以下统称行政执法单位)。

(二)权力范围。经市、县级政府审核确认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权力等。

(三)实施步骤。201610月底前,市本级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并试运行,2016年底正式运行。2017年,推广应用到各县(市、区)。

三、基本内容

依托邯郸“邯郸市民网”建设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由市统一建设、管理和维护,市、县(市、区)分阶段建成、多级使用。

(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按照“邯郸市民网”的标准和模式,建设行政执法网上运行平台,满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执法权网上运行的需要,实现网上办理、流程定制等功能,保证网上规范运行。平台运行中,要认真贯彻《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行政执法权力目录库。根据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建设行政执法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提供市、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行政权力基础信息服务。市本级和县(市、区)分级负责政府权力清单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梳理、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2.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库。市、县级政府行政执法单位,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包括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和部委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单位、类别、证件编号及相片等其他信息。

3.行政执法依据库。以行政执法部门为单位,梳理所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规章和所执行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4.行政执法流程。根据不同的行政权力运行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科学设定权力运行流程,满足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的需要。

(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包括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系统、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系统、群众网上评议系统等,实现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等功能,实现对行政权力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多方位监督。

(三)建设基础支撑系统。建设跨平台的数据交换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计算、存储资源的虚拟化和动态资源调配;建设安全保障体系,为平台安全可靠运行提供基础支撑。

四、主要任务

按照建立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的总要求,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一)梳理行政执法权

1.完成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的清理、审核、确认。重新梳理、确认行政权力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对各项行政权力进一步调整规范。尤其是对行政处罚权,要以违法行为为标准。按照“邯郸市民网”运行所需的各类信息标准予以规范,以适应数字运行和管理的需要,为搭建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67月底)。

2.完成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入库工作。在梳理确认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完成项目数据库建设,做好权力项目库的入库、使用和维护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67月底)。

3、规范运行流程。对各项行政执法权制定合法、合理的运行流程。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律,按照“邯郸市民网”统一的标准化流程模板,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所执行的特别法和系统要求,予以修改和补充。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由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流程。(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67月底)。

(二)建设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

1.编制技术方案。制定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总体框架和技术标准,编制技术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功能需求、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等,保障与省、市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8月底)

2.加快平台建设。通过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同步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采集相关信息,满足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需求(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任务,10月底前试运行,12月底前正式运行)

3.实行数据共享。结合我市实际,对行政执法网上运行办事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规范改造,开发数据接口,实现与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数据交换,完成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平台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8月底)

4.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现阶段,行政执法过程类信息暂不主动公开,但行政执法结果类信息,依法予以公开。

(三)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的应用

1.抓好“邯郸市民网”的扩展应用,逐步实现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和结果反馈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抓好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应用,按照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除涉密类信息外,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把执法信息按要求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反映行政执法全过程。

3.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应用,在线监督行政执法权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适时进行预警和提示,发挥大数据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作用。市法制办、市监察局等监督机关分别对行政执法权运行进行实时监察、投诉处理和风险防控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多方位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工作任务之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组织,成立专门推进工作组,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运行工作任务。市法制办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督导,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编委办牵头,市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共建共用的协同推进机制,共同推进平台建设。统筹安排项目所需资金,市财政局向政府提出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并经审查同意后,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程序报市发展改革委纳入计划管理。

(三)加强考核,狠抓落实。相关单位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落实实施主体,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效能考核,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四)加强培训,注重实效。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的认知度,引导公众关注平台、使用平台、宣传平台、监督运行。要积极依托平台开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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