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乡镇方案】界首市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6 12:00:32  来源:网友投稿

界首市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推动宜居界首建设,打造“大美界首”品牌,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中央、省和阜阳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品质慢城、乐居界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界首市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界首市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界首市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推动宜居界首建设,打造“大美界首”品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和阜阳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品质慢城、乐居界首”为目标,统筹推进美丽乡村、脱贫攻坚、两区建设,全面改善农村道路、集镇和村庄公共区域照明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序推进、分类实施、镇村统筹、彰显特色、多方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确保亮化工程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任务及职责

(一)村亮化

对乡村主干道进行亮化,有条件的村庄可对次干道进行亮化;对学校、村部所在地及村医疗室、敬老院前道路进行亮化。77个美丽乡村中心村亮化工作由市美丽办负责督导,45个贫困村亮化由市扶贫办及包联市直单位负责督导;三个街道已纳入征收范围的村庄,不再进行亮化。

(二)集镇亮化

对已有的亮化设施予以维护出新,尚未亮化的进、出集镇道路、主次街道和人口较为集中的小街巷、集镇街头游园、公园、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区域,由市美丽办负责督导,乡镇组织实施。

(三)道路亮化

穿村庄省道、县、乡主要道路因地制宜进行亮化,其中人口密集段道路全部进行亮化。省道由市公路局负责督导,县、乡道路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涉及村庄段的道路,按村庄、集镇亮化方式进行)。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阶段(201611月至2017120日)

各乡、镇、街道对镇、村需要亮化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间;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实施。

2.核查验收阶段(20171月底)

市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月度和年度考核,兑现相关奖惩。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农村亮化工程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是一项合民意、顺民心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明确职责。市直相关单位要做好指导、督促乡镇积极落实,推动项目建设向亮化工程倾斜;乡、镇、街道是实施亮化工程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本辖区实施计划,细化任务、量化目标、强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亮化任务。

3.加大宣传。市各类媒体要对乡、镇、街道在亮化工程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村民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亮化工程,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4.加强督评。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亮化工程实施和内部督查,市扶贫办、美丽办、文明办要将农村亮化工程建设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督查和考评。通过督评,激励和引导广大镇村干部在农村亮化工作中,显身手、展才干,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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