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食药方案】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川区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7 17:54:02  来源:网友投稿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川区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川区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川区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

城市南川区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围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域创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创建工作,以创建重庆市食品安全乡镇(街道)为基础,实现全区创建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总体目标。

(二)示范引领,重点突破。推动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率先完成创建任务,培育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四)全民参与,推进共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三、创建目标

把我区建设成为“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产业良性发展”的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所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所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达到70%

四、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食品安全统一权威监管体制完善,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和专业检验能力建设达标。

(二)食品安全执法全面覆盖。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得到有效实施;现场检查标准规范,按照风险分类等级确定现场检查频次,实现现场检查规范化、监管信息公开化,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三)食品安全治理有效。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完善,主动及时开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隐患排查处置和监督抽检力度,本地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和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食品生产加工及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及食品摊贩及集中交易市场、畜禽屠宰等管理规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控制;餐厨废弃物处置体系基本建立,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较高。

(四)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开通网络投诉平台,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设立专项奖金实施有奖举报;大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曝光典型案例,充分支持和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对政府、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1011月)

201611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南川区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报市食安办备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方案,并报区食安办备案。

(二)实施阶段(201612月—20189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本实施方案以及《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区食安办跟踪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每季度向区政府报告一次全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率先创建,创建工作开展一年后,通过自评达标的,可在20179月向区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各乡镇(街道)在20184月前全面完成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由区食安办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初评并及时向市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和《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开展创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并接受区食安办的督导评价。

(三)迎接验收阶段(时间另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共同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力量,做到经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创建工作与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相结合,对通过市级评价验收和暗访抽查,能够保持创建标准的乡镇(街道),不再另行考核食品安全工作。重庆财政安排我区的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与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绩挂钩。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相关经费和项目安排向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倾斜。

(三)强化督查问责。区食安办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按照创建方案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评议、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共识,确保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五)严肃创建纪律。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和扰民行为。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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