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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意见】2015年度巢湖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3-11-07 17:27:01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度巢湖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和行业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建设产业高地、旅游胜地和生态之城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2015年度巢湖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府办意见】2015年度巢湖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2015年度巢湖市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和行业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建设产业高地、旅游胜地和生态之城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为: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存在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便民和为民解决难点和热点为目的,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优质、高效、廉洁、勤政”政府。

工作原则为: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根据市政府要求,确定71个参评部门和行业,按照工作职能、工作对象、与社会和群众联系程度,将评议单位划分为三类:

一是执法监督为主的部门,具体有: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安监局、物价局、房产局、审计局、城管局、重点局、规划局、公管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路分局、环保局、烟草局等25个单位。

二是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具体有: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司法局、农委、农机局、水产局、水务局、商务局、统计局、档案局、事管局、信访局、体育局、人口计生委、粮食局、政务服务中心、经开区、供销社、招商局、民族宗教局、方志办、外侨办、旅游局、海事处、气象局、调查队等27个单位。

三是公共服务业为主的部门,具体有:巢湖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巢湖新奥燃气公司、市公交公司、安广网络巢湖分公司、市邮政局、中国电信巢湖分公司、安徽移动巢湖分公司、中国联通巢湖分公司、中国银行巢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巢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巢湖分行、巢湖农村商业银行、市农发行、中国邮政储蓄巢湖支行、交通银行巢湖分行、徽商巢湖支行、兴业巢湖支行等19个单位。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政府部门着重评议依法行政、作风建设、勤政效能、政务公开、廉洁自律情况;公共服务行业类评议守法诚信、办事公开、服务质量、廉洁从业、行业管理情况。

三、评议方法

政风行风评议实行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纠建并举、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

(一)开展明查暗访与有针对性收集问题相结合。

暗访组和议评组深入到被评议单位的机关、基层、服务窗口进行暗访,走访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了解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情况,帮助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市纠风办根据被评议单位的职能特点,分别组织召开市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以及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机关工作人员座谈会,有针对性地了解和收集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问责、问效。

(二)开展“政风行风热线”与群众问卷相结合。

各单位要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对市政府网站、12345市长热线和群众投诉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复。市纠风办重点对各单位在热线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问卷调查,了解群众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满意程度。同时,结合全市岗制绩效考核和社会评价工作,着重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接受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四、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

市政府于3月份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会议,对2014年度政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对2015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公布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投诉电话。各被评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时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被评议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中要根据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对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写出书面自查小结和本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意见,报送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自查情况纳入考评范围。

(二)走访调研和民主测评。

上半年和下半年,市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组成暗访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对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年底市政风行风评议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到被评议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中,对被评议单位的全年度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调研。

集中民主测评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

一是政风行风评议员测评。市政风行风评议员根据政府部门单位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勤政效能、政务公开、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公共服务行业的守法诚信、办事公开、服务质量、廉洁从业、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政风评议活动中收集基层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二是投诉受理机构测评。由市政风行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市政府纠风办、市长热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人大信访办、市法院信访办、市检察院控申科(举报中心)、市纪委信访举报中心、市纪委检查室等市级投诉受理机构,依据日常受理投诉举报的调查核实结果及交办件办理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三是政务服务中心测评。由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窗口“一站式”服务、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等情况,对进驻窗口单位进行测评,未进驻的单位得平均分;

四是问卷测评。(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测评。由市统计局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发放问卷测评表进行测评。(2)社会测评。一是由社会直接服务对象对有关单位进行测评;二是由市评议办向市直各部门,部分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定向发放问卷测评表进行测评;(3)企业测评。由市评议办向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定向发放问卷测评表进行测评。问卷测评表发放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份;

五是领导测评。市四大班子领导根据掌握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六是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测评。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根据平时掌握的明查暗访、政风建设和社会意见反馈整改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政风行风评议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评议组测评占10%,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占10%;行政服务中心测评占1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测评占10%;社会测评占40%(其中企业测评占10%);领导测评占10%;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测评占10%。评议结果达85分以上的为满意等次,每类分值末位单位(84分以下)为不满意等次 。

(三)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

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暗访组和评议组收集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被评议单位。

各被评议单位要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查。

各被评议单位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调研和测评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落实的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全面总结政风评议工作,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四)结果运用。

一是明查暗访情况应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机关效能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是评议结果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法》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布。

三是政风行风评议结果作为市政府目标效能管理考核和精神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条件。

四是市政府对被评为满意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颁发《政风评议满意单位》奖状,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和每类后一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其单位和班子成员在当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取消良好以上等次资格,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领导找其谈话,责成其领导班子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方案。对垂直管理单位由市纠风办向省、合肥市纠风办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出《建议书》,建议作出相应处理。

五是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效能责任追究,并建议市委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免职处理;属垂直管理单位,报请市政府同意,由市纠风办统一向省、合肥市纠风办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出《建议函》,建议作出相应处理。

市政府授权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从市人大、政协、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总工会、企业界、社区和人民团体中聘请12名政风行风评议员,组成民主测评组,凭“巢湖市人民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员证”开展工作,市政府赋予他们调查权、检查权和监督权。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法》,派出联络员和统计员配合民主测评组工作。问卷测评工作由市评议办牵头组织,市统计局抽调专人负责问卷发放、回收和汇总,测评表发放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份,测评表发放时间以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

五、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职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条块结合,面向社会。评议坚持“全面评议、上下联动”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评议期间,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应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工作。

(三)边评边改,评改结合。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把评议工作与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主动配合、支持市评议办开展评议工作

(四)严格纪律,确保公正。市评议办要严格监督评议活动,确保客观公正,严禁编造、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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